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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




喜歡,這是一個很複雜的詞。每個人對這個詞的看法不一樣,



而我呢,就曾經對這個詞有很多的"意見"

在四下到五下時,我對她的感覺強烈到了高峰,每天上學為了她,

心情好不好都是因為她,想做甚麼事因為她...所有的一切都因為她...



但也因為這樣 ,我的生活變得很不安定。

整天都在在意她,搞的我心神不寧。

如果她討厭我了,我會覺得自己掉進了地獄;

如果她對我好,我會覺得自己上了天堂。



感覺就是如此的強烈。



期待和失落成正比,我對她越期待,難過、傷心的次數也就越多。

在這個過程中,我已經不知道自己悲傷了幾次,最難過的一次,還讓我想轉學。

我在喜歡她的過程中默默受到太多傷了,以致我對她有恨。而我只要一對她有恨,他回應我的當然也是負面的。

在一再的惡性循環中,我們兩個喜歡對方的時間就這樣結束了。



在分手((這樣說好像太過強烈))後,我受到的傷又是更多。

我試著用聽音樂、玩遊戲、等方法轉移自己的注意力。但最後還是忍不想到她。



一直到現在,我心裡還是有那麼一點小角落希望我們可以復合,但不可能的事我不會多想。

我了解到,現在的我,還不適合那麼強烈的去愛一個人,

因為我還無法承受那樣的痛苦。

所以我試著以另一種角度來喜歡一個人。

就是單純的喜歡、國小那種單純的戀愛、 淡淡的好感...

就好了嘛!!

  
因為喜歡一個人而心神不寧,何必呢?



 
現在的我好高興,因為自己終於可以看開一點了,終於可以面對喜歡這件事了。



「轟轟烈烈的愛情?至少國中再說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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